全球移民热线 400-123-4567 媒体所使用的语言,不单单只是信息得以承载的工具,更是与国家形象、社会稳定以及文化尊重有着直接关联,新华社所公布的有关报道禁用词的规定,其目的恰恰就是为了规范用语,进而维护新闻报道所应有的严肃性以及准确性 。
社会生活类词语规范
进行事实报道,尤其是在涉及产品的情形下,要避免动用“最佳”、“最著名”这类呈现绝对化特征的词语。这类评价不存在统一标准,极易误导公众,并且也关联到广告法针对极限用语的限制。
脏话、俚语以及网络缩略脏话,像“SB” “TMD”所示案例,报道里绝对不许拿出来用 国家通讯社的稿件,那可是代表着权威的声音 因此使用符合规范的语言,这属于基本职业操守 而这确实对净化网络环境,存在一定帮助 。
法律案件报道用词
在进行案件报道期间,对于指代犯罪嫌疑人而言,可以采用真实姓氏再加以“某”字的方式,就像“张某”这样。如此一来,一方面保护了涉案人员在未被定罪之前所拥有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还避免了由于使用化名而有可能引发的信息混乱情况。
若提及“小偷”,不应在其身份之前添加职业、地域等社会身份前缀。还要提到“强奸犯”,同样不应在其身份之前添加职业、地域等社会身份前缀。这种表述容易造成对特定群体的污名化,这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
民族宗教相关内容
撰写报道之际,一旦遭遇“阿拉伯人”,切不可将其改称“穆斯林”。此二者乃是分置于民族以及宗教范畴的概念,随意地进行混淆,将会致使误解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能对相关群体的感情造成伤害。
当进行有关涉及中国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报道行为时,是不应当将“猪肉”以及相关禁忌进行提及的。这一情况是属于对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基本尊重范畴,是有助于推动促进民族团结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的 。
领土主权与港澳台表述
于台岛地区某些机构之名称,像“立法院”、“行政院”,当无法回避之际需加引号。此清晰表明不认可其那无实际依据的所谓“政权”具备合法性,始终坚守一个中国原则。
不能用“民国总统”去称呼台岛地区领导人,台岛地区施行的规则得说成“台岛地区的有关规定”,这般措辞严谨地划分了官方与非官方、国家与地区的界限。
国际关系用语规范
称谓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时,要避免使用“北朝鲜”,而去合理择取“朝鲜”或者全称形式,这样的行为是对该国国名予以尊重的表现体现符合在国际交往领域之中的常规惯例,同时也是呈示出表现反映证明彰显中国外交立场的一个方面情况 。
在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里头,应当要用“成员”或者“成员方”,而不是“成员国”,这般确保了表述的严谨性,鉴于一些成员并不是主权国家,像单独关税区 。
国际报道与冲突描述
在对社会犯罪以及武装冲突展开报道之际,不可以特意去着重突出参与者的肤色,或者其种族,又或者是性别。举例来说,应当径直采用“歹徒”这种表述,而不是“黑人歹徒”,以此来防止引发种族歧视以及仇恨 。
对于国际战争里战斗人员死亡状况的报道,提议运用“打死”之类的中性词汇,防止采用“击毙”等带有浓烈情感色彩的字词,这有益于维持报道的客观中立姿态。
这样一些被禁用的词的规定看着好像是比较细微的,然而实际上意义是十分重大的。你觉得,在处于社交媒体的时代当中,个人在网络上发出的言论是不是能够去借鉴这样一些规范,以此来促使更加理性、友善的交流环境得以形成呢?欢迎在评论的区域里面去分享你的看法,要是认为这一篇文章是真的有帮助的,请点赞给予支持。